建筑企业如果是从机械租赁公司租赁设备,那还能取得正常的进项成本发票,但如果是从个人手里租赁的,就很容易出现缺票的情况,那么建筑企业该怎么解决呢?
1、园区有限公司税收补贴
对于因为租赁缺票导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高的问题,企业可以入住地方园区,新设立建筑工程企业,拆分主体企业部分业务,正常经营纳税,次月就可以获得园区的扶持补贴,具体如下:
增值税:可扶持企业最高70%-90%,均是以地方保留部分扶持企业,次月就可以到账。
企业所得税:地方保留40%,次月扶持企业70%-90%的补贴。
2、核定政策(个人独资企业、个体户)
如果企业是从个人手里租赁的设备,那基本是没办法取得对应的发票的,那这个时候企业可以考虑由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,不仅增值税可减按1%征收,所得税可核定为0.5%-1%征收,综合税率在2.5%-2.8%左右,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的无票支出问题。
其实机械租赁公司也有烦恼,因为大部分机械都是公司购买的,在没盈利时,基本都是亏损的,但是一旦企业开始盈利,租赁公司基本就没有什么成本来抵扣了,增值税、所得税都要按照13%来缴纳了,税负都不低,所以租赁公司也要做好税务筹。
其实同样可以享受地方园区的税收扶持补贴,企业只需要设立一个新的租赁公司,可以直接承租企业现有的设备,达到减轻主体企业税负的目的,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可获得园区70%-90%的扶持补贴。同样也适用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政策。